財政部等三部門發佈關於增值稅法施行後進口環節增值稅優惠政策銜接事項的公告。其中提出,《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抗癌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藥監局關於罕見病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中的進口環節增值稅優惠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繼續執行。

2026-02-11

財政部等三部門發佈關於增值稅法施行後進口環節增值稅優惠政策銜接事項的公告。其中提出,《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抗癌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藥監局關於罕見病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中的進口環節增值稅優惠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繼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