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電子中小股東正在向韓國國民年金公團提交股東聯名信,試圖阻止達“40萬億韓元”的績效獎金方案。中小股東平臺ACT於16日表示,計劃在20日正式將聯名信提交給韓國國民年金資金管理本部。國民年金公團目前持有三星電子7.9%的股份。ACT強調,作爲三星電子的重要股東,同時也是承擔國民養老資金管理責任的機構,國民年金公團有義務防止本應歸屬於股東的利潤過度流失,並確保企業利潤合理回饋股東。
該聯名信主要針對三星電子管理層與工會近期達成的薪資與績效方案。ACT認爲,該協議未經股東批准便敲定並實施,存在程序和利益分配方面的問題。ACT表示:“該協議針對半導體業務部門引入了特別經營績效獎金制度,在未來10年內,最高可按照營業利潤的10.5%進行分配,且沒有設定上限。若加上現有激勵機制,總分配比例將達到營業利潤的約12%。”ACT進一步指出:“按照今年的業績計算,相關獎金每年最高可能達到40萬億韓元規模,10年累計金額甚至可能達到數百萬億韓元,而這一過程無需經過股東批准。”ACT指出,近期三星電子股價大幅下跌,股東承擔了全部股價下跌風險,但員工獲得的績效獎金卻與營業利潤掛鉤,並不受股價波動影響。這種不對稱結構,正在迅速成爲股東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