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外國房產持有量的增加,日本政府正在考慮對在日本經營房地產租賃或停車場業務的海外居民的收入徵稅,以解決稅收不公平的問題。目前日本各都道府縣無權向海外居民徵稅,只能向在日本設有辦事處或住所的人員徵稅。總務省計劃將這項變更納入政府和執政聯盟正在制定的2027財年稅制改革指導方針中。個人營業稅的稅率約爲5%,計稅依據是經營者上一年度的營業收入或房地產收入,扣除290萬日元(約18420美元)的經營者扣除額後的餘額。其目的是爲了維護稅負公平性。個人營業稅的徵收權歸營業場所所在地的都道府縣所有。雖然日本國內居民即使沒有營業場所,也可以根據其住所地被徵稅,但對於在日本沒有營業場所或住所的海外居民,則不能徵稅,這導致了稅收負擔的差異。